1、檢測登記時請提供正確的樣品委托信息,如規格型號,樣品數量,檢驗項目,檢驗方法等。委托方應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
2、委托的樣品可能包含的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危險或者危害,如放射線、有毒、易燃易爆等,或樣品易變質、易損壞,委托方應事先告知本中心工作人員。如沒有說明,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方負責。
3、如無其他協議,檢測委托辦理完成后,委托方預先支付檢驗檢測費用,對于事先不能確定檢驗檢測費用的,須支付押金。在服務期間出現不可預見的問題和費用,本中心會及時通知委托方并有權收取附加費以保證檢驗檢測工作的順利進行。
4、委托樣品自送檢之日起保存三個月或樣品性質允許的更短期限。對剩余樣品和檢測樣品需要保留的,請提前告知相關工作人員。若保存期達三個月后客戶仍未取回,中心有權將剩余樣品銷毀;如委托方要求更長的保存期限,須事先聲明并另行支付存儲費。
5、報告完成后,委托方若對報告有異議,可于收到報告之日起15日內向本中心提出復檢要求,逾期或樣品已取走均不予受理。復檢樣品結果若與上次相符,委托方需向本中心支付復檢費用。
6、委托方未履行其應盡的職責,且通知其過失后10天內不作補救以及委托方暫停付款、破產、無力償付或停業等,本中心有權立即終止服務,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1、本公司所有檢測工作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執行,符合《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要求,同時滿足客戶的檢測需求,確保檢測數據公正、科學、準確;
2、本公司對所有檢測委托均持科學、公正的態度,檢測人員獨立開展檢測工作,工作中不受任何外來因素影響,維護檢測的公正性;
3、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對委托方信息及檢測活動中技術數據信息履行保密責任,切實維護委托方利益;
4、本公司人員向社會出具的具有證明作用的檢測報告均會加蓋單位公章,并標注資質認定標志;
5、本公司人員不準借工作之便謀取私利或從事有損于本公司公正形象的任何活動;
6、本公司遵守從業規范,在資質認定證書規定范圍內進行檢測,依據相關標準及要求,出具檢測報告;
7、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客觀獨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開展檢測工作,恪守職業道德,承擔社會責任。